在一般人的印象裡,以及在描寫母親的各種文字、書籍中,媽媽就是付出自己的一切,犧牲自己想做的事與時間,很偉大的為孩子奉獻,不要任何回報,只要孩子好。而孩子對媽媽來說就是一個需要保護的對象,也要教導、要改正,總而言之母親對孩子就是一個上對下的關係,母親付出、孩子接受。
今天第一次帶貳零出門和朋友見面,再去銀行辦事,11點半到下午4點半,是我自己帶她出門最久的一次。在旁人眼裡我就是一個辛苦的媽媽,自己揹著孩子,需要哄她照顧她保護她的一個媽媽,但是對我來說,她只是跟我一起出門,我會顧慮她的感受,當她在銀行等太久而焦躁時,我哄她只是因為覺得她太辛苦了。我沒有覺得自己辛苦,更沒有覺得犧牲,她是我的同伴,我顧慮她,我也在乎我自己。
這兩個想法分別不大,我想可能也有人覺得不是一樣嗎?我因為曾過度付出與犧牲,壓抑自己的感受,而吃盡苦頭,了解到同樣是替別人做事,自己願意跟自己是犧牲的感覺完全不同,願意的時候,做完不需要給自己補償;犧牲的時候,就需要講話酸人家,或自己吃甜食補償自己。
養小孩我也是同樣的想法,我陪她照顧她,我也照顧我自己,雖然還是有許多原本沒小孩時做的事現在不能做,想要維持家裡整潔也不可得,但我從沒有因為帶小孩而自己少吃一頓飯,因為沒有感覺犧牲,所以也沒有想把小孩丟給別人一陣子的需求,也沒有想在小孩睡了以後自己熬夜看劇。
媽媽們說:『我熬的不是夜,是自由』如果自由像空氣一樣一直存在,就不會像溺水的人渴求空氣那樣的渴求自由吧!
不過也有可能是因為貳零還小,不會亂跑亂摸也不會說話,說不定我以後也會加入熬自由的媽媽們了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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